关于转发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
《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:
为鼓励中小微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,提升企业管理水平,现将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《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晋企发〔2020〕12号)转发给你们,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,要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负责,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(企业划型参照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文件确定的《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》)申报,落实属地责任,严格做好审核工作,确保政策高效落地。
二、申报审核程序
1.申请奖励资金的中小微企业需向注册地所在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并附省局文件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。
2.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的资料审核、现场考察等工作,并对企业提供全部申报资料的真实性、规范性与完备性负责,同时对企业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,确保复印件材料与原件一致。
三、申报时间
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,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正式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民营科(一式三份),电子版同时上报。上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 系 人:张晓强 冯 伟
联系电话:4222630
邮 箱:myk0351@163.com
附件:1.《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微
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
工作的通知》
2.太原市中小微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汇
总表
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19年3月13日
1、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企发[2020]12号[2020.3.9] 2.doc
2、附件2.doc